「我今年六十七岁。」他说,「医生说我的心脏不好,大概也活不到那麽久了。」
「谢谢。」
他放下麦克风,拄着拐杖,慢慢地站起来,对着台下的记者,对着那些镜头,对着镜头後面的一千九百二十万人,深深地鞠了一个躬。
然後,他转身,一步一步地,走下了舞台。
【二】
隔天,蘅岛共和国吵翻了天。
「审判长判太轻!」
「审判长判死慈善家!」
两个相反的标题,出现在同一家报纸的头版和第二版。
有人说,三千零一十一个晚上的「做恶梦」,根本不算惩罚,那些死於肝癌的人,他们的命呢?凭什麽一个捐了钱的人,就可以不用死?那黄志雄如果也捐了三十亿,是不是也可以不用死?
有人说,一个六十七岁、心脏不好的老人,要连续八年,每天晚上承受一个陌生人得知自己罹癌的恐惧,这是凌迟,是比死刑更残忍的酷刑。何况,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些人是因为他而生病。审判长这是在用「可能」处罚一个人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